1. 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以(桂交行审 [201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业主为广西贵港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广西贵港市西江投资有限公司 (下称:“询价人”)决定对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应急救援物资、维修物资等采购进行询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报价人均可参加报价。
2.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港市港南区苏湾村、姜信岭村、黄村一带的郁江右岸,属于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范围。项目岸线540米,陆域纵深700米,占地总面积624.0亩。新建5个2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3000吨级预留)及后方陆域配套设施。设计年吞吐能力为:380万吨/年,其中:集装箱9.5万标准箱,散杂货285万吨。
3. 合同内容
贵港港中心港区苏湾作业区一期工程应急救援物资、维修物资等采购。其中,应急救援物资包括:应急型围油栏、收油机、吸油毡、消油剂、喷洒装置、救生衣、救生圈、反光衣;维修物资包括:空气压缩机、启动注油机、气管、接头、安全绳、滑轮钩、氧气管、乙炔管、割枪、氧气表、乙炔表、割嘴、氧气瓶、乙炔瓶、通用锂基润滑脂、二硫化钼锂基润滑脂等物资。具体详见清单。
4. 进度要求
询价人发出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批物资送到苏湾作业区现场。
5. 报价人合格的条件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生产收油机设备的厂家或厂家的代理商。
5.2报价人为收油机经销商的,须附上经销授权证书或销售许可证书等授权证明材料;报价人如为非收油机厂家或未取得经销资格的,需附上收油机厂家或经销商的授权书等授权材料。
5.3报价人需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
6. 询价文件的获取
6.2 报价人于2017年7月 7 日起至2017年7月 12 日止,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