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上思管理区篮球馆工程已由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公路养护费用,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广西金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西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上思管理区篮球馆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为合理低价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2标段工程概况:
本招标工程划分1个标段,项目位于S60钦州至崇左高速公路广西交通投资集团钦州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钦崇分公司管理区内(上思收费站旁),地属广西防城港市。招标内容为:新建室内篮球馆一个,建筑总面积724㎡,建筑层数一层,建筑高度10.85m,桩基础、钢筋砼立柱、砖砌墻体、拱形彩钢板顶篷。以单价招标方式,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室内体育馆建筑工程、电气、装修工程、给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的施工。
计划工期为1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具有工程师职称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3.3 业绩及设备要求:投标人作为独立承包人, 2014年至今至少成功地完成过一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10万元的室内体育馆或球馆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700m2)或成功完成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00万元的房建工程(上述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在2014年1月1日之后完工并交工,并经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投标人2014年、2015年、2016年三年中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300万元;投标人用于本工程的营运资金(包括有银行证明的现金资源、银行贷款)不应小于100万元。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