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宁天线及机场线车辆基地设备委外项目已经南京地铁公司内部批文批准立项。
受南京地铁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宁天线及机场线车辆基地设备委外项目(招标编号:YYZ2017-007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工程概况
本项目为南京地铁三号线、十号线、宁天线及机场线车辆基地设备委外项目,拟对架大修及电客车检修的设备进行维保与检修, 具体项目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三、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标段划分情况:总共2个标段
一标段:三号线、宁天线
二标段: 十号线、机场线
四、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2)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申请文件接收当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各国货币对人民币的中间价进行换算);
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原件);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提供2014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单项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提供合同原件)
4、资质要求: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维修许可证B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
5、其他要求:
(1)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a) 两个及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b) 集团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的关系(包括直接控股和间接控股的情形;
(3)在南京地铁项目中,有违背诚信承诺书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4)投标人及企业法人近三年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交投标人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联合体投标:□接受;√不接受
(6)联合体投标人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六、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报名及获取时间:自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