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省道331线伊宁至托乎拉苏公路工程(一期)已列入本县年度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为伊宁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伊宁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起点位于伊宁县城北Z773线与伊宁县资源路(ZA01线)交汇处,于K10+500处偏离Z773线位盘旋上山,展线里程约20km,在K18+300处顺接既有Y127线,继续向北沿着Y127线走廊带展线至托乎拉苏草原景区大门,路线全长44.67km,公路等级为三级。
计划工期为:2017年7月30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完工,总工期428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本划分为 二 个合同段,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梁与涵洞、交通安全设施 等工程。具体合同段划分及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合同 段号 |
工程名称(起讫桩号) |
公路 等级 |
建设里程(km) |
主要工作内容 |
一 |
K10+500-K30+500 |
三级 |
20 |
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 |
二 |
K30+500- 终点 |
三级 |
24.67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企业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应在伊犁州直2016年度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为AA级;如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应在伊犁州直2016年度农村公路在建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6年度交通建设项目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公路土建施工企业,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类似公路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投标。
3.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须已被列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或已被列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
3.5每个投标人可对本项目2个合同段投标,且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段(只允许中1个合同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7 年 7 月 3 日至 2017 年 7 月 7 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 10 时 00 分至 13 时 30 分,下午 15 时 30分至 19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项目所在地劳动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伊宁市W酒店912室(伊宁市解放路230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合同段每套售价 1000 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7 月 24 日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伊犁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伊宁市解放路3巷泰隆大厦5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