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沈丘县农业司法综合办公楼室外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沈丘县委机关事务管理局。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 、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沈丘县农业司法综合办公楼室外工程建设项目
2.2 项目编号:SXGZHN2017006
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 建设区域:沈丘县境内
2.5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回填、硬化及门岗房、大门、围墙、电动车棚、院内排水几照明工程(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7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