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湟源县巴燕乡、日月乡两片区贫困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场及环卫设施补充配发项目已由湟源县发展改革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源发安【2017】5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湟源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划分为2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一标段:湟源县巴燕乡片区贫困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由垃圾坝、防洪及排水设施、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渗设施和排气等工程。
二标段:湟源县日月乡片区贫困村生活垃圾简易填埋由垃圾坝、防洪及排水设施、渗滤液收集系统、防渗设施和排气等工程。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至少具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或房建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省外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备案手册》,同时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
3.5 国家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