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武警广州支队的委托,对“2017年度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4 日。本项目适用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0722-176FE562GZB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7年度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4万元
1、机关卫生清洁(办公楼、公寓楼走廊、洗手间、间、楼梯间)等公共区域;
2、绿化养护(营区花草树木日常养护、修剪、自然掉落绿色垃圾处理)。
项目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
(人民币24万元)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2017年度机关大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一项 24万元 /年 一年 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中586号机关大院
六、合格的投标人: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有效的酒店经营管理或物业管理资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专业技术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 7月 7 日起至2017年 7 月 14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