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丰顺县实验中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丰顺县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招标编号:JAZB17MZFG061023
二、项目名称:丰顺县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服务期限:十年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丰顺县实验中学食堂经营权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且有相关的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营业执照副本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或有体现经营范围的《税务登记证》);
2. 投标人必须承诺: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本食堂的有效餐饮服务许可,并提供投标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后再进行经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投标人注册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 2 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须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将以 公开报名 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须在2017年7月9日上午8:30至11:30分,下午3:00至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