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莆田市秀屿区石南轮渡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石南轮渡船舶坞检修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石南轮渡船舶坞检修理采购项目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的企业,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1)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合格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必须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3. 投标人应具备二级III类钢质船舶或以上(不含渔业类船舶)维修资质,需提供相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 4.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应单独包封递交。)
时间:2017年07月06日 08:00 至 2017年07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