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静宁县后街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阿阳路南段道路建设工程已由静发改【2017】103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银行贷款。项目业主静宁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静宁县后街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阿阳路
南段道路建设工程
2.建设地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静宁县城区后街棚户区,
路线南起南环路,北至中街,道路全长501.236米,宽度30.00米,配套相应无障碍设施、照明、绿化及交通设施工程。
本标段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路基、结构层铺装,面层油铺,道牙安装及人行道铺装,配套建设供水、污水、雨水及亮化工程等。
3.项目概算总投资:789万元。
4.质量标准:合格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全部内容。
6.计划工期: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8月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日。
7.资金来源:申请银行贷款。
8.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近3年内有与本标段类似的监理业绩。
2.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 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且从事过同类工程监理工作。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6日00时00分00秒至2017年7月10日23时59分59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