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景泰大唐工业区(一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纬二路后段、纬三路后段、纬五路后段、纬七路)道路工程设计已由景泰县发展和改革局(景发改发〔2017〕25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泰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资金来源为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二、概况
(一)立项批复:景发改发〔2017〕253号
(二)建设规模:在大唐工业区内新建纬二路后段、纬三路后段、纬五路后段、纬七路,道路总长4896.506米,并配套给水、雨水、污水、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施工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四)建设地点:景泰县大唐工业区
(五)资金来源:自筹解决
(六)工 期: 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合格
(八)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道路)设计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或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
2.省外企业参加投标报名必须按照《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简化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信息登记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甘建设〔2016〕5号)文件要求做好企业信息登记。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工程投标活动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6. 凡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投标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当将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作为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之一,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投标人可到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五、投标单位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6日18:00至2017年7月11日18: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