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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原一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CJ2017-0102)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 委托, 对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原一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

 受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 (以下简称“采购人”) 的 委托, 对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原一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 采购 项目编号: CJ2017-0102
二、 采购 项目名称: 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增城区原一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元): 人民币162000元
四、 采购数量: 1 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 政策 ) :
(一) 采购内容: 确定一名供应商,为广州市公-安局增城区分局提供一期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设计服务;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查询结果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息”,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 供应商资格 :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分公司报价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二)供应商必须具有国家住建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资质(电子通信广电行业)及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或以上资质(通信信息专业),且其资质在有效期范围内。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十、 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 2017年7月6日 公告之时起 至 2017年7月20日 9:00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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