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郎溪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现就“郎溪县2017-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郎溪县2017-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车辆定点保险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LXX-CG-GK-2017-017;
3. 采购项目内容:本次公开招标为郎溪县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定点保险项目的招标(本次招标险种不包含国家规定的强制险种)。本次招标将确定2-3名中标单位(投标供应商若大于4家,以前3名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投标供应商若小于等于4家、且符合开标条件的,淘汰最后1名供应商,其他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
服务期限自2017年8月1日起至2020年7月31日止。
二、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有法定保险执业资格,具有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营业执照和保监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登记注册地位于郎溪县城区的分公司、支公司;有良好的经营行为和业绩,遵守国家行业规定;具有固定场所、有能力成立专门机构为投保单位办理承保、理赔、保费结算等业务。
注:针对上述条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后审,对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