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朔集团公司2017年1月第2批小回沟静压水过滤装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17-07-10
项目编号:CC10170812
类 别: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17-07-31 10:00
受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平朔集团公司2017年1月第2批小回沟静压水过滤装置设备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序号 |
设备名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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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静压水过滤装置(委托编号:CX17-1-2-1) |
2号煤层乳化液配比及过滤系统、水处理系统 |
具体包括:高压过滤站、回液过滤站、乳化液配比站、水处理系统、专用工具等,各套设备及备件数量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3号煤层乳化液配比及过滤系统、水处理系统 |
具体包括:高压过滤站、回液过滤站、乳化液配比站、水处理系统、专用工具等,各套设备及备件数量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
共计:1个标包,2项内容
注:明细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及要求。
1.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 交货期:合同签订一个月或甲方下达送货通知书
1.4 交货地点:太原市清徐县小回沟矿区。
1.5 付款方式:“7-2-1”付款方式
1.6 质量保证:本次采购为静压水过滤装置,投标人所投标产品应是全新的且无材质、无加工工艺缺陷并承诺1年质量担保(消耗件除外),所有所投产品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7 投标厂家请详细阅读招标文件,投标厂家须报出所供产品的规格型号、详细技术参数、品牌、产地、计量单位、交货时间、报价有效期、运输方式等商务条款,一年内备品备件需计入投标总价(列明后两年备品备件清单),一次性报出最具竞争力的价格,所报价格为到矿含税价,并注明税率。
1.8 投标厂家需对所投产品进行指导安装并调试合格。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2 投标人必须是本次招标产品的专业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代理授权证明。
2.3 投标人注册资本要求。
投标人如为境内生产厂家,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则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且所投标主要产品的原生产厂家(境内)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
2.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在大型矿井的销售和使用业绩(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且无不良记录。
2.5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及国家要求的相关质检证书,如有电气设备需提供防爆合格证和煤安证,如有非金属材料设备需提供阻燃报告,并提供产品清册一套。
2.6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7年7月10日至2017年7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