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的委托,就保障性安居工程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单位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FZBJX-17027-A-2)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人民币) 规格及技术参数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含本次项目所需的相应经营范围;
4)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须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提供声明函原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3.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投标人须携带相关证书原件。
4.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2017年7月17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2:00,14:30~17:00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