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神热电燃煤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至2017年7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招标范围、规模及资金来源
招标范围、规模及资金来源
1、招标范围:本工程设一个合同标段,运输起止地点为:银河煤矿或榆树湾煤矿—榆神电厂。
2、规模:承运数量根据招标方实际需求量为准。
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服务地点
采购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少于2000万元;
2、投标人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要求: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4年元月至今)承担过燃煤发电厂不少于两项燃煤运输合同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且必须真实有效,否则视为资格无效);
4、信誉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
5、近三年无质量、安全文明等方面的任何投诉;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的不良记录;
6、提供2014-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7、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拟投入本项目的自卸汽车不少于100辆(报名时须提供自卸车辆行驶证原件);
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和代理商投标。
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托运人(招标人)于次月20日核对运输量后凭票进行付款结算。
获取招标文件及收取费用
1、获取招标文件的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为本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机构信用代码证、企业一般纳税人资格证;(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业绩证明材料;(4) 自卸车辆行驶证原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6)2014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7)有效期内的银行资信原件;(8) 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获取时间:2017年7月10日9时至2017年7月14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4、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递交时间:2017年7月3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5、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