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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景观灯及观光亭彩灯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景观灯及观光亭彩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饶发改[2017]7号批复单位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饶平县县城
  项目名称  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景观灯及观光亭彩灯改造工程
  批复文号  饶发改[2017]7号
  批复单位  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饶平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所在地区  潮州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景观灯及观光亭彩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景观灯及观光亭彩灯改造工程经饶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饶发改[2017]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饶平县县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饶平县县城黄冈河两岸长廊。 
   2.2 建设规模:(1)更换观光亭原老化的软管灯,并在四周加装洗墙灯420套;(2)原花圃内的“竹节灯”改建为同高度的射灯数量150支;(3)长廊外边(河畔)采用新型软管灯带长度3824米;(4)黄冈大桥、南门桥、凤江桥、东溪水闸四座桥梁外边线安装护栏管(六段外控)1918米,以及单色护栏管3737米;(5)更换增设电线电缆12467米及电器配件等。工程招标控制价为2214222.6元。
   2.3招标范围:依据广东京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工程内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工程内容。 2.4工期要求:计划工期180个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3.3 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资格(根据《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规定,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内注册,省外企业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此核查,如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建项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拟投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与投标时一致;拟投入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员工; 3.4 投标人2014年以来承接过类似的建设项目业绩(须提供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3.5近3年财务状况总体不亏损(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4年度至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6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注册建造师近3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 3.7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是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其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 7月17日,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持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书正副本、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须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4)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A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C证复印件; (6)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员1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等,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同时提供人员职称证、岗位证(或注册证)、二代身份证及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社会证明以社保管理部门盖章为准、提供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7)业绩证明材料(交易中心盖章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完工验收证明); (8)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6)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9)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施工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由检察机关开具的《人民检察-院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10)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质量事故、没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11)出具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法人代表参加当天开、评标会议的承诺书; (1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报名资料一式二份,(1)~(11)项按顺序胶装成册,自行增加封面、目录和页码,每页加盖法人公章;所有要求提供资料复印件的原件(资质证书除外)在报名时现场核查。(12)项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以上报名资料不齐全、不符合要求,复印件未提供原件核对或与原件不一致的,不接受报名。 4.3报名费10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人民币壹佰伍拾元 (¥150.00),其他资料壹仟元(¥1000.00),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4 投标申请人在报名前应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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