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17年汽车管理服务和汽车租赁招标公告-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标王 热搜: 钢球  海口  东方电厂  海口电厂  试验  华润电力  工作服  保温管  起重机  输送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招标管理 » 正文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17年汽车管理服务和汽车租赁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SD17-FW-ZB007-DKY1.招标条件本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

 招标编号:SD17-FW-ZB007-DKY

1.招标条件
本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招标人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建设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人委托就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2017年汽车管理服务和汽车租赁招标采购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内容
包1:国网山东电科院汽车管理服务
包2:国网山东电科院汽车租赁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信誉要求: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单位(包括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三个会计年度(2013年—2015年或2014年—2016年),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注:成立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年度起提供审计报告。
(3)不良行为处理: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质保期服务过程中,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规定,未存在因不良行为导致本批次暂停、取消或永久取消中标资格的。
(4)联合体投标:本批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l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批)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 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要求,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地方检查机关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日(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365天*3)。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未提供有效查询结果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6)安全质量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的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包1:投标人应与委派的驾驶员及车辆管理人员建立并保持持续有效的劳动关系;投标人委派的车辆管理人员需具备7年以上车辆管理经验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人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投标人委派的驾驶员至少具有 3 年以上的驾龄。
包2:投标人保证提供的车辆应技术状况良好、证照及设备齐全、符合合同约定用途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技术、安全等条件;投标人应与委派的人员建立并保持持续有效的劳动关系;投标人委派的车辆管理人员需具备7年以上车辆管理经验或大专以上学历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投标人委派的驾驶员必须是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身体健康、符合驾驶机动车车辆要求的合格人员;投标人委派的驾驶员至少具有 3 年以上的驾龄。
说明:本次招标所有标包业绩须是与项目建设单位直接签订并执行的合同,其它的不予认可。业绩均应出具相关合同的关键部分(包括封面、合同协议书、签署页、关键条款等)以及招标公告专用资格部分要求的中标通知书、发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7日至2017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扫一扫快速入网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经营资质 | 招聘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京ICP备12017752号-8
Powered by DESTO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