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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09 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

 1.招标条件

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经贵州省交通运输厅以黔交建设〔2017〕109 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项目业主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政府出资及通行费支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
2.1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现状为“3入7出”,出口紧接百马大道,靠近清镇市区、清镇职教城和“马上到”物流园区,是清镇市及周边地区出入沪昆高速的匝道收费站。随着地区经济的发展,出入清镇东收费站的车辆急剧增多,该站通行能力已不能满足要求,为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提升清镇东收费站的服务能力,缓解交通压力,现对清镇东收费站进行改扩建,主要改造内容如下:
土建场坪:清镇东收费站收费广场位于直线和圆曲线上,收费广场段纵坡约为1.7%,收费广场入口右侧紧邻沪昆高速,高差约6m。根据现场地形条件,本次改造尽量利用原有车道,平纵面指标不变,在原收费站入口外侧加宽,拆除原路基边沟及土路肩,顺接原路面边缘标高,按“5入9出”实施,出口方向外侧不变,在入口方向外侧拓宽新增4条入口车道,改造原两条入口车道为出口车道,ETC车道相应平移至中间车道,局部调整收费广场段行车到中线,以保证车辆通行顺畅车道中心线。改造后的收费广场直线段长110m,路基渐变率为1:3。入口右侧紧邻沪昆高速主线段采用上挡墙防护,以保障主线路基稳定,对主线路基影响段新增波形护栏。
收费土建:本项目原收费土建车道数为3入7出,改造后车道数为5进9出,且含2入2出ETC收费车道。由于原收费广场设有地下人行通道,收费岛上设有人行通道出入口,为使改造工程量最少,本次改造中不改变原收费岛位置及收费车道宽度,仅在原收费岛位置上进行改造,并在收费广场入口侧新增相应收费岛,因此改造后ETC出口车道宽3.2m, ETC入口车道宽3.5m,收费广场内侧车道宽3.2m,入口加宽车道宽4.5m。改造后ETC双向收费岛长59m,ETC出口单向岛长44.5m,ETC单向入口收费岛长34.5m,收费岛宽2.2m,收费岛高0.35m。本次改造中需延长原地下通道至扩宽后收费广场路基外侧,并需在增加的收费岛上设置地下通道出入口。改造中需回填原路侧的通道出入口,并在新的路基外侧对延长的通道进行出入口恢复。
房建工程:包括对现有天棚拆除重建,新建一栋应急救援办公楼,对原有收费站综合楼进行外立面风格改造和进行防水设计。其中天棚顶投影面积 :1714.7平米,新建应急救援办公楼面积:739.04平米;天棚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10.8m ;应急救援办公楼:2层,建筑高度:8.7m。天棚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结构,建筑结构的类别为二类,使用年限为50年;应急救援办公楼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防火设计:建筑的耐火等级二级。总平面设计:扩建后道路边线将会向收费站偏移。新增用地1197.2㎡(1.80亩),扩大原收费站综合楼左侧红线范围新建应急救援办公楼。对需复建、新建围墙按原站点围墙样式修建。天棚:天棚投影面积为1714.7平方米。屋面为金属屋顶,主要材料为1.2mm厚65/400型墨绿色直立锁边铝镁锰合金板。防水等级二级,屋面为自由落水。清镇东收费站天棚立面外包灰色3mm铝板。“清镇东”为中国红钛金字,字体由业主确定,字高2700,由专业厂家制作安装。应急救援办公楼:应急救援办公楼一层建筑面积369.52平方米;使用功能为车库,厨房、餐厅,层高5.4米。应急救援办公楼二层建筑面积369.5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39.04平方米;包括四间办公室,六间双人宿舍,一间公厕,层高3.3米。应急救援办公楼立面为现代风格,采用白色外墙漆搭配蓝色外墙漆线条。收费站综合楼立面改造:综合楼立面改造为现代风格,采用白色外墙漆搭配蓝色外墙漆线条。
2.2 招标范围: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
合同段号 主要工作内容 计划工期
QZDSG 沪昆高速清镇东收费站改扩建工程土建工程、路面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房建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设计。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7月30日,计划交工日期:2017年11月27日
实际工期以合同签订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近三年(2014至2016年)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5000万元以上,2016年资金周转能力(2016年度流动比率)大于1。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投标文件。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对本项目提出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标申请,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投标人必须为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为C级及以上的企业(投标人可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qjt.gov.cn上查询本单位信用等级,应优先引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最新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引用信用评价等级时,同一优先级中,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本项目为养护工程类别)优先于不分专业的综合评价,综合评价优先于非投标专业对应的专业评价),当从业单位无相应的评价记录时,按《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交建设〔2016〕279号)及《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设计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引用的补充通知》(黔交建设【2016】291号)文件规定执行)。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7 月 6 日10:00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16:00时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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