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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层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层项目 批复文号连发改【2016】83号批复单位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
  项目名称  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层项目
  批复文号  连发改【2016】83号
  批复单位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
  项目所在地区  河源市
  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招标类型  施工
  公告内容
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层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为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加层项目,已由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连发改【2016】83号)批复核准,项目业主为连平县高莞镇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解决,招标代理机构为河源市振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连平县高莞中心小学内。 2.2工程规模:在原有教学楼基础上加建一层。预算造价为58.22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4招标内容: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内容的施工。 2.5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图纸设计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已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企业注册所在地不在河源市行政区域内的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通过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人员。 3.5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如若发现当废标处理。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3.7拟派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8拟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 3.9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 14:30~17:30),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 17日17:30。 4.2报名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4.3到交易中心参加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5. 投标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5.1《营业执照》副本、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登记公布信息的网页打印件。 5.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3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含临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4拟派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5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6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7拟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派本工程的测量员必须具有《测量员证》(岗位证)、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必须由工商管理部门监制的原件填写)原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5.9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测量员和专职安全员在本单位已缴纳社保满三个月以上(2017年3月至2017年5月)的有效社保证明复印件。(社保部门的查询网址及查询密码自备,以便核验,未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10投标企业须具备IS0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三位一体认证证书复印件; 5.11企业需提供近三年50万元单项以上已完工类似工程业绩(须提供网上查询,如果发现虚假行为,拒绝报名。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报告同时提交)。 5.12广东省省外企业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5.13投标人报名前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到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人员档案查询记录情况。 注明:(1)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及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签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 (2)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

6. 投标人须知

6.1投标企业应在报名前(以银行汇款凭证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1.00万元(壹万圆整)。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由投标人账户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过长名称可简写);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2017年7月11日9:00至2017年7月17日15:30。如未按要求的,拒绝报名。 开户单位: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平县支行 账    号:  9440 0701 0000 8189 31 联 系 人:  梁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6.2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家数不足3家,重新组织招标。 6.3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四人参加投标报名、开标会等,自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备查,如未达到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4 按照关于转发《河源市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河规建[2012]361号)规定,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报名前到连平县检察-院对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作废标处理,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查询结果以当地检察-院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 8日10:30,地点为河源市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9.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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