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HNZB2017-07-03067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2×660MW机组新建工程厂贮灰场工程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和林发电厂,招标代理机构为华能招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就该项目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工期
1.1项目概况
北方联合电力和林电厂新建工程位于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新店子镇。县城北距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35km,东距凉城县城76km,东南距山西省右玉县城95km,南距清水河县城83km,西距托克托县城68km。
1.2 招标范围
贮灰场工程,灰坝及排水系统、沉淀池、防渗土工膜、贮灰场坝底、边坡场地平整、贮灰坝坝底灰场内道路等,具体详见图纸和说明。
1.3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计划工期:拟定2017年8月15日开工,2018年6月1日竣工(不考虑冬季施工)。实际开、竣工时间以招标人最终书面通知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1.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2.1.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投标人不得处于有关行政处罚期间内;投标人不得在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和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有不良记录;
2.1.5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2.1.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2.2.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2.4具有近三年内(合同签订之日在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之间)施工过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灰场工程业绩。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2日9:00起至2017年7月18日17:00止, 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玲
电话:15210323921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