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 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民委员会 定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在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浮石路188号住建局4楼)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 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文化礼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 的承包商。
1.项目概况
工程位于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工程包括主体建筑及部分水电安装等,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工期为80日历天。项目审定预算价为1588678元,最高限价为1588678元(含暂列金70000元),投标报价在1588678(含)元以下的为有效报价范围(四舍五入,精确到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有效报价范围之外的为无效报价,商务标作废标处理。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最高限价-暂列金*1.11)×85%+暂列金*1.11作为风险控制价,即风险控制价为1362031元(精确到元)。凡低于该风险控制价中标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同时必须额外提交中标价净值与风险控制价之差额。根据衢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评标办法的规定,拟采用随机下浮率法、低价平均法、二次平均法评标,在开标现场当场抽取。
2.交易资格要求
本次交易从柯城区承包商入围名录B组且已办理交易IC卡的企业中确定。要求承包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开标时,需携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B证原件到场)。
投标人需在柯城区公共资源监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于开标当天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企业CA数字认证证书签到。未办理企业信息入库的投标人请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监管网(http://(登陆后查看)?本无需组价可直接PDF转换并生成加密标书即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按需求提供纸质一份,无需上传到报价工具中。(为防止导入失败,投标单位自行准备备份标书带至现场)。备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请另外提供一份纸质版投标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给工作人员。
3.交易保证金
本项目交纳交易保证金 30000 元整。
4.报价函的递交
报价函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00 时,地点为柯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资料费100元/份。
5.其他款项
例:1、本次工程交易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衢州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办法(试行)》处理;
2、合同参照的版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3、合同价款的调整、支付、变更: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承包;
4、本工程款支付
3)保修期2年(自竣工验收结算结束之日算起),在这期间保修金不计息,保修期满无施工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5%保修金。
6.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
工程量变更的有关要求:缺项、漏项、设计变更等。变更程序按衢住建[2013]68号、衢市政[2011]35号文等规定执行。因工程变更增加费用超过合同价的10%需发包人承担的,应由区相关部门组织人员核实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增加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解决。
7.本工程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承包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天内内向发包人递交履约金,支付中标价的10%的履约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或转帐支票方式),缴存至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的项目,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违约,按以下条款执行。其中:
(1)工程质量占:30%,若未一次性通过竣工验收合格(整改时间除外)或未实现本合同综合的质量目标,扣罚工程质量部分的100%保证金。
(2) 工期占:30%,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承包方每日支付违约金2000元人民币,上不限额;如工期延误超出10天的,发包人还将没收全部工期履约保证金,且发包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工期的罚款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如交纳风险控制保证金的,因施工方的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工程使用,除支付上述履约保证金中的工期违约金外,同时再从风险控制保证金中按每日2000元人民币扣除工期违约金,直至扣完60%风险控制保证金。
(3)项目负责人到位占:10%,确保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每周5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1000元/天扣罚,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及项目班子人员到位率每周6天、每天8小时以上,如达不到,按600元/天/人罚款,直至扣罚项目班子的100%保证金;如果确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经有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且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低于原投标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每违法更换一次罚款10000元;
(4)安全生产占:10%,若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方承担,若发生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扣罚安全生产事故部分的100%保证金,并承担由此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
(5)管理制度占:5%,在合同实施中,因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进度和现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达不到预定计划,发包人有权要求调整充实力量,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受;当上述措施无效时,可视情节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系列经济损失;
(6)设备的到位率:5%,机械设备的到位率100%,如未达到,发包人有权视情况进行扣罚;
(7)廉政保证金占:10% ,按实际发生计取,上限额为30万元;施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与本工程相关管理单位人员赠送各种礼品、礼券或现金,一经查实扣除贿赂款5倍的廉政保证金,情节严重者将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发包方并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8、承包人不得将本工程转包。如将工程转包,发包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特殊专业辅助工程分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不得分包。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处以转包(分包)项目金额5‰以上10‰以下违约金。
附:1、评标办法
2、报价函(需密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授权委托书
5、工程量清单
衢州市柯城区衢化街道塔坛寺村民委员会
杭州华杰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