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176022152286
1.招标条件
本系美亚金桥清洁能源替代项目35t/h燃气技改工程--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购,招标人为上海美亚金桥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
项目概况:按照上海市政府清洁能源替代要求,经政府批准业主计划实施“美亚金桥清洁能源替代项目--35t/h燃气技改工程”。
2.1 招标范围:
?烟气连续在线监测系统(CEMS),数量:3套;
2.2 安装地点和数量:
第一热源厂(上海浦东新区东陆路2266号),数量:2套。
第二热源厂(上海浦东新区云桥路2号),数量:1套。
2.3 供货期限:供货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
3.招标范围:
1)详见《招标技术要求》
2)最高投标限价:135万元人民币。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经销CEMS设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企业信誉良好。
2)投标人具备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以及最近三个年度(含今年)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报企业年报的证明。
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取得CEMS设备制造商颁发的销售代理资格、产品销售授权书(授权有效期须不短于供货期限)。
4)投标人具有CEMS设备售后服务专业技术能力,或CEMS设备制造商在上海地区有运行维护服务专业机构。
5)投标人所提供的CEMS系统整体或组件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环保部环境监测仪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报告及证书,报告和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且所提供的设备型号和测量原理必须与检测报告中的设备型号和测量原理保持一致,系统及其组件、部件均具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6)烟气含氧量测量技术采用磁压法。
7)投标人承诺:CEMS系统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后,通过政府环保部门或其指定的专业机构验收。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到 2017 年 7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