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ABS装置2017年下半年生产用复合助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DQSH-WZ-GKZB2017-06-015
一、招标条件
本大庆石化公司化工三厂ABS装置2017年下半年生产用复合助剂采购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化工三厂ABS装置于1997年投料试车,引进韩国锦湖公司的专利技术。2005年10月,装置完成10万吨/年的改扩建工作。装置采用自主开发小粒径PB胶乳生产技术和化学附聚技术,乳液接枝—本体SAN掺合法生产ABS颗粒。造粒采用干法和水下切粒两种工艺。ABS装置在造粒单元加入复合助剂,用于改善ABS颗粒产品性能,提高氧化诱导期,保证颜色稳定。
2.2 招标范围:复合助剂260吨。
2.3商务条款:
2.3.1交货日期: 根据买方通知的时间、数量交货
2.3.2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卧里屯仓库
2.3.3签订合同及履行方式:双方签订代储协议,首次使用的产品,中标后买方根据需要赴生产厂进行现场考察;按买方通知携带资质文件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依据技术要求签订技术协议作为代储协议附件,免费提供2kg复合助剂样品,交最终用户进行小试试验(详见《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复合助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样品通过试验凭最终用户出具的小试合格报告再签订代储协议;若未通过小试试验,重新招标或经批复后可顺延至排名第二的候选人为中标人。代储协议生效后还需提供25吨进行装置验证,验证合格后方可执行中标结果剩余量。不合格不付款并终止合同。
2.3.4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以买方实际使用数量为准开发票挂账后按买方财务制度(支付一定比例的商业汇票、承兑汇票)付款,首次在大庆石化公司使用的产品,首次付款还需见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合格报告,若使用不合格不予结算。
2.3.5质保期:复合助剂在阴凉、通风、干燥、防水的条件下保质期至少为1年,卖方交货时,交付产品的生产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2.4项目估算金额(最高限价):700万元。
2.5 项目单位: 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三厂。
2.6 项目承办单位:大庆石化物资供应中心
2.7 技术要求及小试要求:详见《大庆石化公司ABS装置使用的复合助剂招标采购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生产商,提供以下有效的资质文件: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所属类别,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三证合一可不提供2)、3);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明;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银行开户证明;
2、业绩要求:
需有国内SAN-ABS成套生产流程的装置、乳液接枝—本体SAN掺合法生产ABS颗粒业绩证明,业绩证明的产品须与本项目描述一致。
1)用户评价报告一份及对应用户的合同复印件两份,评价报告由用户签字加盖公章并附联系方式,内容要包括:a装置名称及规模;b使用该产品的时间及吨产品添加量;c挤压机、造粒机的各段温度;d产品氧化诱导期;e产品色差情况。
2)因特色技术及特色产品要求,需提供应用装置各单元生产技术名称、起抗氧化作用的三剂相关信息(种类、单耗等)。
3)用户清单,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 2017-07-12 08:00:00 至 2017-07-18 23:59:59 (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