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汕尾供电局客户宣传用品项目(二次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尾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尾市
2.2建设规模:2017年我局服务推广工作主要针对两方面内容,一是对银行代扣、微信等电子缴费渠道的推广,提高客户对远程渠道的使用率,更便捷地获取服务;二是通过现场活动、客户走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营造和谐的客企关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限: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包含1个标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具备按规定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5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序号 内容
1 营业执照包含销售日用品等相关经营范围。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11日10时00分至2017年7月17日17时00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