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工程建设公司管道事业部通化市智能立体停车场设备租赁(三次)
项目编号 2017-0203399-CPE-0006231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通化市区及二道江区内,本次建设共建设万通广场停车场等共11处地上、地下智能立体停车场,其中有两处公交车立体停车场,项目总占地95497.39㎡,建筑面积145728.89㎡,共可停放小型车辆5628台,公交车144(折合小型车辆360台)台。本工程位于通化市区内,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开工5处独立停车场(大龙山公交站车库、二建批发市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市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库、万通酒店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通化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坡道库))的设备租赁,以上设备租赁期限暂定4个月。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开工5处独立停车场(大龙山公交站车库、二建批发市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市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库、万通酒店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通化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坡道库))的设备租赁(含8台40KW发电机,9台25T汽车吊,4台63塔吊,7台20T板车,5台挖掘机,脚手架设备),以上设备租赁期限暂定4个月。 2.2 服务地点:吉林省通化市 2.3 服务期限:暂定4个月。 2.4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XJYJ-FWZB-2017-004-GD 的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开工5处独立停车场(大龙山公交站车库、二建批发市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市人民医院智能立体停车库、万通酒店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通化广场智能立体停车库(坡道库))的设备租赁(含8台40KW发电机,9台25T汽车吊,4台63塔吊,7台20T板车,5台挖掘机,脚手架设备),以上设备租赁期限暂定4个月。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设备租赁资质,并且所租赁的设备需有相应的资产证明(如:产品合格证、购置设备的发票等)。 3.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4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制。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7月12日 10时0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