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财政厅下达的“鄂采计[2017]-02587号”政府采购执行确认书的要求,受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的委托,现就湖北京港澳高速金口管理所发电机组更换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HTZC-17001-17111
2、项目名称:湖北京港澳高速金口管理所发电机组更换
3、采 购 人: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京珠高速公路管理处
4、采购内容:包含1台160KW柴油发电机组的采购、安装、调试、土建施工;1台旧发电机组及其电缆、油箱、油管、排烟管的移机、安装及调试和土建施工;刀闸及其线路的安装。
5、工期:预计2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采购的1台发电机组在签订合同后20天内到货,5天内完成新发电机组的安装调试及1台旧发电机组的调配安装及调试。
6、缺陷责任期:24个月。
7、采购预算:人民币200000元,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报价无效。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3、供应商应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属于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竞标均无效;
5、供应商在参加本项目竞标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书;
6、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的要求(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7、不接受联合体。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制造商授权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7年7月11日至2017年7月18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