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人员现场实习培训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1.项目名称:
1.1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人员现场实习培训服务
2.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准备人员现场实习培训服务。
主要负责甲方24名生产准备运行岗位员工培训。
2.2培训期:100天。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具有类似业绩,且机组应为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燃气机组型号应为M701F机组,以机组移交生产交接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为准。
4.3投标人机组应为400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且投运一年以上,且运行模式机组参数应与华能东莞燃机热电一期工程机组相近。
4.4诚信良好,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 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4.7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4.9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4.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12其他要求:
(1)培训单位必须具有业务能力强,与培训专业、规模相适应的,有丰富工作经验的在岗人员。
(2)实施的教学人员应结构合理、数量充足、经验丰富、作风正派。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7月11日9:00起至2017年7月16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