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2017年绩溪县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已由宣城市交通运输局(宣交规[2017]226号文、227号文、2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宣城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业主筹措,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XCS-GC-GK-2017-187)
二、项目名称:2017年绩溪县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监理(重新招标)(本项目投标文件须为电子文件)
三、招标人:宣城市公路管理局
四、招标内容
1、本监理项目包含3个施工标段,概况如下:
01标.X086家绩路K19+500-K43+400段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计23.9公里,其中隐患里程为14.3公里。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
02标.S215省道38号桥中修工程位于绩溪县S215宜徽路K150+300处,桥面长224米,全宽11.5米。计划施工工期4个月。
03标:S215省道陈村桥中修工程位于绩溪县S215宜徽路K150+300处,桥面长36米,宽12.4米。计划施工工期3个月。
2、本施工监理设1个标段,施工监理服务周期27个月,其中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服务期3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预计服务开始日期2017年7月,预计服务结束日期为2019年12月(共30个月)。
3、招标控制价上限:20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信用等级要求:【无】
3、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无】
4、项目负责人(总监)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注册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且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投标时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总监或专业监理工程师等职务且不在其他项目中标公示期)。
拟派驻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如为事业编制人员,不能提供养老保险证明的,说明理由,并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本单位自本项目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医疗保险证明,退休人员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如投标人未提供证明,按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处理。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1、报名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7月31日9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