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政采招[2017]169号
1. 招标条件
本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项目通过了财政部门的物有所值评价审核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项目实施方案已由遂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遂政文[2017]80号文)批准。项目授权主体是遂平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是遂平县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条件
2.1 项目概况:起点位于遂平县西关大道与建设西路交叉处,起点桩号K0+000,路线沿老X007线(遂嵖路)向西,在刘庄村下穿石武高铁后,继续向西,经索店、朱屯,在刘楼村西侧向南偏离老路,绕避阳丰镇区后路线折向北侧,在杨楼村东侧接入老路,经长寺、邓庄,于K18+700向北偏离老路,跨板桥北干渠,向北绕避胡楼村,于K20+700处接入老路,终点止于断山口村两半庄南,与同期设计S227线相交,终点桩号K21+418.861。
(1)项目名称: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项目。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项目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21.418km,采用一级公路(兼城市道路),设计时速80km/h。
(4)投资估算:本项目总投资为101233.76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为20270.89 万元(其中,政府方出资2027.09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10%;投资人出资18243.80万元,持项目公司股权比例90%),占总投资比例约20%;其余资金80962.8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约80%。
(5)项目地点:位于驻马店市遂平县。
2.2 采购需求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省道328遂平县城至嵖岈山段改建工程项目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2)运作方式:项目拟采用R0T(Rebuild-Operate—Transfer,改建-运管-移交)运作模式;
(3)特许经营期:建设期 2年 、运营期 13年 ;
(4)项目回报机制:本项目按照“政府付费”的回报机制;
(5)其他采购需求: 无 。
2.3其他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投资人具备符合要求的资质和能力,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法人资格: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财务状况:
(1)申请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最近连续三年(2014—2016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2)2016年末经审计总资产额30亿元以上,净资产额10亿元以上。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请申请人于2017年 7 月 12 日至2017年 7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