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吉河镇棚户区改造(亲水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项目A标段已由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汉发改字(2016)1373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和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吉河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吉河镇吉河坝社区。
2.2工程规模:新建道路380米,土石方开挖、回填及挡护、绿化及亮化工程。
2.3计划工期:180天。
2.4计划投资:约600万元
2.5招标范围:吉河镇棚户区改造(亲水苑)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道路)项目A标段施工图纸所涉及内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内容、招标文件内容、招标投标答疑纪要及设计变更所有施工监理任务。
2.6标段划分: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省级注册(含省级注册)以上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其他要求:无。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17年7月11日9:00至2017年7月17日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