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5号炉A修引风机改造、超低氮燃烧改造、再热汽温提升项目
2、招标范围:5号炉A修引风机改造、超低氮燃烧改造、再热汽温提升项目(具体内容见标书)
4、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5、工期要求:预计2017年9月9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合同工期为准。
6、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合法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提供唯一号码),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本标的能力;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或商业信誉(银行或第三方评级机构均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3)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投标人近三年在神华集团系统内合同执行过程中无重大不诚信事件发生,承诺无行贿记录,一经查实则取消投标资格;
(5) 投标方在近五年内具有至少5台次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锅炉受热面检修相关业绩和5台次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引风机安装改造工程相关业绩。同时具有至少2台国内6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低氮燃烧器改造施工成功运行业绩(业绩统计时间以本次公开招标公告截至时间前计算),并需提供相关支持性证明材料;
(6) 投标人近三年内未发生过较大生产安全及以上等级事故、工程质量事故;
(7) 投标人应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
(8)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
7、资金来源:本项目由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进行建设,项目资本金全部为自有资金。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7月12日至2017年7月18日内(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郑重说明: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提前完成信息注册登记,上传相关证照彩色扫描件,并携带上传的这些证照原件(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3、(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5、贵公司已选择上传的其他证照原件(实行三证合一的直接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无需提供1、2、3项),到指定地点现场审核。没有注册登记或没有通过原件审核的供应商,请尽快完成信息注册登记,并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或之前)携带上述证照原件来办理证照审核,否则,将影响贵司购买招标文件。注册登记审核通过后,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原件的,已审核过的原件可以不用携带。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时所提交审核的材料仅作购标使用,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无关,通过购标审核的投标人仍需按招标文件要求(包括资质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评标时的资格后审是否通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与购标审核是否通过无关。
投标人只能采用网上提交购标申请的方式购买标书,
8.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日上午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