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济南东客站、淄博北站、潍坊北站及红岛站站房及相关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5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5〕1057号)、《中国铁路经济规划研究院关于发送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济南东站等5座车站站房、雨棚及相关工程修改初步设计咨询意见的函》(经规建筑函〔2016〕459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生产生活房屋(不含四电房屋)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6〕20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淄博北站等4站站房及相关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7〕14号)等文件批复建设,项目业主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中国铁路总公司共同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50%,国内银行贷款50%,招标人为济青高速铁路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济南东客站、淄博北站、潍坊北站及红岛站站房工程健康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位于山东半岛,线路西起济南市,经滨州、淄博、潍坊,东至青岛市。
2.2 建设规模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长度为307.9km,设济南东客站、章丘北、邹平、淄博北、临淄北、青州北、潍坊北、高密北、青岛机场和红岛等10个车站,并对胶州北站进行改造。
正线桥梁22座总长253.792 km,占82.43%;隧道2座,总长17.35km,占5.63%;路基总长36.758 km(其中区间路基长度13.778km,站场路基长度22.98km),占11.94%。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高速铁路。
设计行车速度:350公里/小时。引入枢纽地区可适当降低。
正线数目:双线。
线间距:5.0米。
最小平面曲线半径:7000米。
最大坡度:一般20‰,困难地段30‰。
到发线有效长:650米。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
最小行车间隔:3分钟。
2.3 服务期:本项目健康监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正式运营通车3年内。
2.4 招标范围
新建济南至青岛高速铁路济南东客站、淄博北站、潍坊北站及红岛站站房、钢结构雨棚、轨道层建设及初期运营阶段健康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关键杆件应力监测、变形监测、温度监测、振动加速度监测、结构的风速监测、拉索索力监测、站房结构沉降监测等。
2.5 标段划分
本次健康监测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力。
3.1.1 基本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有能力对本工程提供健康监测服务。
3.1.2财务要求
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且平均营业收入不应小于2000万元,企业营业正常,未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的情况。
3.1.3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住建部核发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国家测绘局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完成过类似铁路站房工程或大型公用建筑工程健康监测服务的业绩。
3.1.5 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 11 日至2017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