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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464一、招标条

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

单位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464

一、

招标条件

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已经和林格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招标人为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投资100.00%,自筹0.00%,政府投资100.00%,非国有投资0.00%,工程计划投资560.00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

(二)建设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人员资质要求工期合同估算价(万元) 呼公资交字[2017]-工程-公开-0464-01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  457日历天560.00 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两家,且须满足下列条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房屋拆除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任何单位只能参与一个联合体在项目的投标。联合体进行投标注意:必须在同一电脑上,先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然后联合体成员再报名。  

2.投标单位注册金要求:

和林格尔新区土地征收范围内的建筑物拆除及渣土清运单位入围项目

注册资金无限制

3.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并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曾获得由呼和浩特市拆迁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呼和浩特市城市房屋拆除单位资格证书的企业

3、近三年内企业至少有一项房屋拆除业绩;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并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和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为房屋拆除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具有房屋拆除;联合体成员单位为渣土清运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四、

公告发布媒体

(一)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ggzyjy.com.cn

(二):http://www.chinabidding.com

(三)内蒙古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三)(http://)、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nmjn2002.com

五、

投标报名

(一)报名网

(三)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注:已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诚信信息库的企业可在业务系统内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没有入库的企业须办理入库手续方可报名。投标报名以业务系统网上报名成功为准。

(四)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办理地办理流程详见《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征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诚信信息库的通知》

六、

资格审查

(一)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审查时间: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核。
  (三)审查
  (四)审查资料:资格审查时以电子投标文件中链接的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纸质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信息库资料)为准,不需携带原件。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 17:00(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在呼和浩特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通过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方可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图纸文件的领取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下载页面。

(三)售价:500元/本

八、

其他说明

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林格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佳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城关镇新民街北党政大楼内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锡林南路恩和大厦1001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王利星

联 系 人:李颖

电 话:0471-7198023

电 话:0471-5189163

传 真:

传 真:0471-5189135

电 子 邮 件:

电 子 邮 件:nmjn_2002@126.com

附件1:拆除公告2003.doc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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