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资金来自政府拨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评价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7年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项目
2.2 项目地址:石河子开发区
2.3 项目规模: /
2.4 结构类型: /
2.5 设计周期:30 日历天
2.6&本项目 联系人:李 杨(经理)手机:1368 3233 285 电 话:010-5195 7458 nbsp;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 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北工业园区、化
工新材料产业园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以下招标内
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机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信誉良好的评估单位,从事过开发区集约利用评价项目,要求成果需通过兵团国土资源局审查,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执业资格。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设计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设计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5 月 5日至 2017 年 5月 11 日,下午 19:00 时(北京时间),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 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接收报名。
5.2现场报名提交资料: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携带复印件四份,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00 时,下午 16:00 时至1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处由新疆中咨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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