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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试点项目(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绿化、硬化、亮化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2015年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试点项目(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绿化、硬化、亮化工程)已由第五师农牧团场综

1. 招标条件

2015年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试点项目(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绿化、硬化、亮化工程)已由第五师农牧团场综合改革领导小组以师农改[2014]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中心团场八十六团 ,建设资金来源一事一议国家财政奖补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国家资金81.1%、自筹资金来源18.9%。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5年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试点项目(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绿化、硬化、亮化工程)

招标编号:DWS-GCJY2017053-1

2.2建设地址:第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

2.3建筑规模:绿化种植5000平方米,配套喷滴灌设施;社区广场硬化10400平方米;配套广场照明设施等。

2.4  工程投资额:投资估算 370 万元。

2.5  计划工期148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6月5,划竣工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2015年美丽中心连队居住区建设试点项目(五师八十六团园艺二连居住区绿化、硬化、亮化工程)全套施工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范围内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第五师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自治区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企业近三年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  招标控制价的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5 1110:00时至201751720:00时,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报名。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2017 年5月 11日10:00201751720:00时在新疆生产建设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付费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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