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新疆军垦天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5万头牛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勘察 (项目名称)已由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师发改农经【2016】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新疆军垦天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军垦天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5万头牛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142团
2.3 建筑规模: 40107.9㎡
2.4 工程投资额: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新疆军垦天汇食品有限责任公司15万头牛屠宰加工厂建设项目勘察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类甲级(含甲级)以上资质,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项目登记。拟担任本的勘察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证书。
3.2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建筑工程勘察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不少于三项)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装订成册于2017年 5 月 15 日至 5 月 20 日,上午10:00-13:30,下午16:00-19:30(北京时间),到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报名处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 年 5 月 15 日至 2017年 5 月22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