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改革委员会师发改[2017]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合作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中的前期(规划选址、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建设中型通用航空机场一座,包含:小型飞机、直升机等,跑到2200米及附属配套设施,占地面积约1550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十三师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项目选址论证报告书编写;
第二标段:十三师通用航空机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且在人员、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4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民航专业)甲级资质;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16日至2017年5月20日内(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3:30,下午15:30~19:30(北京时间),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至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报名。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报名成功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7日(以招标文件要求的具体截止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十三师交通大厦二楼步行街旁)。
6.3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6.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十三师政务网、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发布。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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