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监控中心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工程已在 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进行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招标人为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监控中心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莫索湾镇、炮台镇、十户滩镇、泉水地镇等
2.3 工程投资额:389万元
2.4 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
2.5 本工程招标共分施工一个标段
2.6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监控中心所属城北、城西、莫索湾、炮台、泉水地、十户滩、西古城共七个110千伏变电站综合远程监控系统设备改造施工,综合远程监控系统改造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必须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3.2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较强的生产、经营、工程技术实力。
3.3项目经理资质:具备本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疆外企业需提供进疆备案。
3.5具有近三年类似工程三项以上的业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至 2017年 5 月 26 日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需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二维码需可以扫描)、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文件,疆外企业还需提供进疆备案登记册,石河子以外企业提供石河子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动态核查表(以上均需携带原件并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7年 月 日至 2017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13时至,下午 16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接受报名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河子市北三路41号小区120栋三楼交易大厅)
8.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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