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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六师奇台中心团场公-安维稳检查站建设项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第六师奇台中心团场公-安维稳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发[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奇台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第六师奇台中心团场公-安维稳检查站建设项目已由师发改发[2017]10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奇台垦区公-安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奇台农场

建设规模:新建奇台中心团场公-安维稳检查站1800平方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投资金额:528万元

计划工期:2017年6月5日至2017年8月19日        

标段划分:本次工程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申请投标。

  4.投标报名

  凡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以上资质要求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申请,投标申请报名时间: 2017522日至2017526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00时,下午16:30时至19:30时(北京时间)。

报名时投标申请人须提供的资料为:

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选派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 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中级及以上)、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C类)、质检员岗位证、施工员岗位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原件(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括资产负债表原件、损益表原件、现金流量表原件、利润表原件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需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之日前三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建筑工程、造价在330万元 ,建筑规模1500平方米及以上的项目,并且其中一项为拟派建造师业绩,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未经招标和招商项目可不提供)、合同原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等资料。

     以上证件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所有证件及资料必须携带原件确认,公证件不予认可。(投标人报名前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领取“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和“投标企业承诺书”并将“投标企业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备案表” 和“投标企业承诺书”按要求填报完整后方可报名,投标报名时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并递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申请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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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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