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晋源区农耕文化保护工程明太原县城附属工程护城河及周边景观建设工程已由太原市晋源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晋源发改审字【2016】1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是太原市晋源区城市建设和发展管理中心,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太原市晋源区明太原县城城墙周边,该工程总用地面积621300㎡,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桥梁、建筑及配套工程等,工程投资额约为47209万元。施工共划分为6个标段,监理划分二个标段,监理一标段监理施工1-3标段,监理二标段监理施工4-6标段,其中:
2.1.1 施工一标段(绿化、铺装及配套工程等),总绿化面积约为386030㎡,不含东北、西北角楼位置,工程总投资约为 26114.4万元。
2.1.2 施工二标段(绿化、铺装及配套工程等),总绿化面积约为233400㎡,含东北、西北角楼位置,工程总投资约为14847.6万元。
2.1.3 施工三标段(桥梁结构),西城墙、北城墙范围内五座桥梁结构,其中车行桥3座(长20m宽15m高5.2m),人行桥2座(长20m宽8m高5.2m),工程总投资约为800万元。
2.1.4 施工四标段(桥梁结构),东城墙、南城墙范围内五座桥梁结构,其中车行桥3座(长20m宽15m高5.2m),人行桥2座(长20m宽8m高5.2m),工程总投资约为800万元。
2.1.5 施工五标段,护城河项目范围内东西南北共10座桥梁装饰,工程总投资约为2000万元。
2.1.6 施工六标段(仿古建筑),包括停车场管理区建筑、厕所及配套工程等,总建筑面积约为1870㎡,工程总投资约为2647万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及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标段(一、二)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的营业执照 (太原市政府投资项目园林绿化类预选承包商名录内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专业高级职称。
本次施工标段(三、四)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桥梁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按照太原市人民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桥梁专业或市政公用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施工标段(五、六)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监理(一、二)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综合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7月17日至 2017 年7月21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