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师十团19连、20连连队文化站及21连(阿尕墩村)会议室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已经师市发改(社会)备【2017】0132号、师市发改(社会)备【2017】0133号、师市发改(社会)备【2017】01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第一师十团,19连项目入库编号:652901201705020102、20连项目入库编号:659002201705020102、21连项目入库编号:659002201704240102,招标文件编号YSJSGC2017051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第一师十团19连规划区内、第一师十团20连规划区内、第一师十团21连(阿尕墩村)规划区内。
2.2工程规模及内容:19连建设连队文化站一栋,建筑面积708平方米及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0连建设连队文化站一栋,建筑面积708平方米及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1连建设连队会议室一栋,建筑面积395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
2.3招标范围:土建、水、电、暖、消防、铺设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工程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本工程分标段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在人员、资金、设备、资信等级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疆外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10:00时至14:00分,下午15:30分至19:30分(北京时间),在招标公司办公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需留联系人、电话、邮箱、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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