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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转运站项目(监理、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本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转运站项目,已由师市发改发〔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
 

1. 招标条件

本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转运站项目,已由师市发改发〔2017〕4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疆可克达拉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物资转运站10000平方米等。

2.3招标内容:第四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物资转运站项目监理、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施工总承包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1.2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乙级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均需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且必须为进疆备案册中已备案人员),施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与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监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

3.2疆外投标企业需提供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年5月24日至 2017年5月29日(日历日),每日上午 10:30时至 13:0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有限公司领取招标文件,请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已换发新版企业资质证书(需具备二维码)的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购买标书可以提供资质证书公证件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未换发新版资质证书,使用旧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企业,投标报名、购买标书需提供旧版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公证件待查】、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疆外企业应提供进疆备案登记证明,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于封面写明项目名称)。

5.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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