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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1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已由第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备【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

一、招标条件:

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化学水处理系统扩能改造项目已由第二师发改委以师发改备【2017】8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疆金川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拨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蓝天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新疆和静县二十二团7连;

(2)建设规模:在化学车间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120t/h的除盐水生产系统,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到设备验收合格的总承包工程。

(3)招标内容:在化学车间原有设备基础上增加120t/h的除盐水生产系统,包括土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到设备验收合格的总承包工程。

(4)计划工期:2017年7月31日前施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6日至2017年6月1日7天(节假日已顺延),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电汇或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拾贰万元整(人民币)。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必须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备案,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存入或汇入以下银行帐户(附言注明所投工程项目名称),由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根据银行进帐单给投标人出具收款收据;或由投标单位出具加盖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公章的保函。在开标时投标保证金收据或保函均可作为投标保证金凭据。

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分中心

账    号:30769001040005968    行号:10388807690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解放路(兵团)支行

电    话:0996-2018522

担保公司:新疆绿原铁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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