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水利局纯化水库引水渠及配套工程机电设备等采购项目
采购人:垦利县水利工程公司
第一、二、三分包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是所投主要设备的制造商;
(二)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发布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必须有国家级AA级及以上信用等级证书;
(三)第三分包另外需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总局颁发的大型及以上闸门类生产许可证、具备水利部颁发的大型及以上螺杆启闭机使用许可证、中型及以上卷扬式启闭机生产许可证;
(四)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完善,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五)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二)投报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时还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代理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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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四)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含)以上资质;
(五)高压柜具有国家节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低压配电柜具有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所报注册建造师具有机电专业贰级(含)以上资质,所报建造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B证合法有效(企业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七)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完善,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专业人员;
(八)供应商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7年7月14日、17日、18日、19日、20日,每日8时0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