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云公司自有切块工程审计服务项目(结算审计、跟踪审计标包)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资格预审编号:G900-DXGP-ZB-1709864;
2.2 项目概况:中国电信云公司自有切块工程审计服务集中招标,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结审计服务及跟踪审计服务;
2.3 服务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两年,或中标人框架执行金额达到其对应框架份额上限。
2.4 服务地点:全国范围,项目主要分布在北京、内蒙、贵州、广东、上海、江苏、福建、四川、辽宁、湖北、湖南、陕西等地;
2.5 项目性质:服务集中招标,资格预审;
2.6 项目规模:本次招标预估规模为人民币171万元(不含增值税)(预估标的仅为框架协议的预估金额,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2.7 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份额。
3.1.1 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申请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3.1.2 申请人应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3.1.3 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投标。
3.1.4 申请人须提供近两年(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如尚未完成或公布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按照上一年度计取)。
3.1.5 业绩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业绩要求:
(1)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至少1个通信工程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业绩。
(2) 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须具备至少3个通信工程建设项目(单项工程送审额≥100万元)的结算审计服务业绩。
注:申请人须附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审计报告关键页、工程审计定案表)。
3.1.6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1.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在与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8) 相关产品及服务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5.1.1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7月15日至2017年7月19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