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YZB2017-B-016
崇阳县香山大道路侧绿化景观工程(第二次)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受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该工程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崇阳县通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湖北方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三、名称:崇阳县香山大道路侧绿化景观工程(第二次)
四、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项目总投资约700万元,总景观面积约136042.9m2。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铺装、给水、灯光、附属设施、园建、土方及水系清淤整理。
3、工程建设地点:崇阳县香山大道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工期要求:90日历天。
6、工程质量要求:达国家验收规范中的合格工程标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5、投标人拟派项目正经理应具有合格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有施工任务,并在近三年内(2014年7月至今)至少承担过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70万元类似工程【投标人需提供该业绩中描述的工程项目(含项目经理姓名)在相关招投标信息网上的中标公示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配备具有“六大员”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安考C证)及四种“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有效证件的工作人员,其中施工员、安全员、机械操作工不得同时承担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6、近二年(从2015年7月至今)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正经理,没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0日上午9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