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州南站碧桂园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金星大道(白云路-经二路段)等六项工程可研、环评、水保、审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GXTZ-ZB-2017-00802
二、 采购项目名称:金星大道(白云路-经二路段)等六项工程可研、环评、水保、审图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元):包组一(可研编制):人民币39.35万元;包组二(环评方案编制):人民币51.35万元;包组三(水保方案编制):人民币121.79万元;包组四(施工图审查):人民币54.75万元。以上价格均为暂定价,最终以惠阳区财政局审核的结算价为准。
四、 采购数量:4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监管部门:惠阳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
六、 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交通)丙级及以上咨询资质(含丙级)(适用于包组一-可研编制);
4.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发的环境影响评价甲级(含)以上资质且评价范围必须包含市政工程(适用于包组二-环评方案编制);
5. 供应商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平评价证书复印件及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登记的证明(在广东省水土保持学会网站打印的截图)(适用于包组三-水保方案编制);
6. 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一类资质证书,且审查业务范围须具有市政基础设施(含道路、桥梁)工程,同时能对排水工程及水环境治理的施工图进行审查。;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8. 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9. 投标人只能针对其中一个包组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兼投、兼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期间(9:00-11:3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