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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源县“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汾屯口-长征等十二条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沁源县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汾屯口-长征等十二条道路)工程已由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审字【2017】222号文件

 一、招标条件

本沁源县“四好农村路”改建工程(汾屯口-长征等十二条道路)工程已由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沁发改审字【2017】222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沁源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由省交通运输厅补助资金、长治市政府补助资金、沁源县人民政府筹措三部分组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地点涉及法中乡、交口乡;建设规模:全长13.743 公里;
2、施工工期:90天;
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按三个标段组织招标,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第一标段: 汾屯口至法中、法中东至法中西、南沟南至南沟北、法友路口至吴家窑、法友线至黄家屯、法友路口至董家、法友路口至马家窑;
第二标段:白狐窑至五凤峪、汾屯口至正中;
第三标段:汾屯口至官军、汾屯口至长征、汾屯口至自强;
(各投标人只能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进行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需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职称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提供近五年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7月17日至2017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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