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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7-2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编
  

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2017年第11批非物资自行招标项目(招标编号:FWZ1711XX)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及投标保证金

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保函以外的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针对本批次设计、施工、监理及服务分标,已提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潜在投标人,将不需交纳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仅需提供有效的年度投标保证金的财务证明(复印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1 通用资质要求

(1)有效营业执照及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

(2)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c)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d)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e)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f)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g)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h)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i)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j)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k)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m)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投标的。

(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查询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1、告知函复印件上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告知函需在注明的有效期之内;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本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5)联合体投标:见“需求一览表”。

3.1.2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需求一览表。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7月18日至2017年07月24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被委托人有效证件及营业执照至进行报名,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联合体协议书须为原件并加盖法人章及公章。

4.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4.5 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招标编号、分标编号及包号。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项目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及增值税开票信息邮件至。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7年08月07日上午08:30:00-09:29:59,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8月07日09:30:00 整。

5.2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5.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为2017年08月07日09:30:00整,在“本章5.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8 施工分标注意事项:

8.1 施工分标项目投标报价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行业规范执行。

8.2 对于国家有特殊税率优惠(不含小规模纳税人和营改增过渡期税率不是11%的投标人)的施工分标投标人,并提供国家税务机关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的,评标价为投标报价。

8.3 对于不享受国家特殊税率规定的,评标价格计算公式如下:

评标价=投标报价÷(1+投标税率)×(1+11%)

注:投标税率为按合同约定投标人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税率

8.4为配合营改增调整的需要,本批次施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分标配网项目均采用《博微配电网工程量清单计价软件》编制工程量清单。

9 招标文件购买联系方式

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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